興業銀行:2010年4月1日前發行的新信用卡主卡(不含興業銀行上海IPTV百視通聯名信用卡、世紀金華壹品生活聯名信用卡、中國低碳信用卡)的積分在信用卡有效期內有效;卡片到期後,持卡人續卡,積分自動展期;信用卡賬戶銷戶或註銷後,剩余積分將被清零,無法追回。
2010年4月1日起新發放的信用卡主積分有效期在信用卡主卡有效期內有效;卡片到期後持卡人續卡,卡片到期後原卡積分可保留90天,90天後原卡未使用積分自動清零;同時,從卡到期前180天至積分清算期,卡間積分不可轉讓合並。如果卡到期時沒有續費,卡到期後積分自動失效;信用卡賬戶銷戶或註銷後,剩余積分將被清零,無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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