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個積分活動的對象
(1)積分活動的對象為興業銀行信用卡主持卡人。
(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興業銀行信用卡持卡人不得參與積分活動:
1.信用卡被註銷或停用;
2.信用卡受到了管制;
3.信用卡逾期超過30天;
4.信用卡持卡人違反興業銀行信用卡催收合同;
5.信用卡中心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積分的計算和累計方法
(1)興業銀行信用卡持卡人憑有效的興業銀行信用卡提前消費和借款可獲得積分。每65,438+0元人民幣65,438+0,每65,438+0美元,將累積7分。每65,438+0元人民幣和每65,438+0美元可獲得7個積分。
(2)積分的多重累加
1.在境外用興業銀行信用卡消費可以獲得雙倍積分,無積分消費除外(見本文第四段);海外預支現金不能獲得雙倍積分。
2.賬戶簽約境外消費僅指通過境外Visa、MasterCard網絡完成的消費,不包括通過香港、澳門及境外銀聯網絡完成的消費,也不包括誤投國內Visa、MasterCard網絡的消費。
3.興業銀行信用卡持卡人在生日當天進行交易,將按照壹般積分累積規則的三倍獲得積分。附屬卡持卡人生日也享受三倍積分,獲得的積分計入主卡賬戶。
4.本規定自2007年2月1日起執行。
(3)特別促銷期間按照相關活動規則累計積分。
(4)以下費用和交易不計算積分:
1,信用卡轉賬交易;
2.信用卡年費、利息、積分兌換現金支付及各種費用(如滯納金);
3.低折扣率、零折扣率和特殊類型的商戶消費不計算積分,包括但不限於:
(1)農業服務、承包服務、房地產、批發、過橋費等。
(2)汽車、卡車、休閑車、雪地車和其他機動車輛以及飛機、農具及其零部件的銷售、租賃和維修;
(3)醫院、學校、政府服務、納稅、支付、慈善和社會福利;
4.信用卡中心指定的其他項目。
(5)持卡人因故退回簽單消費的商品或服務,或因簽單糾紛或其他原因(如退貨)退回交易款項,或取消預借現金交易,信用卡中心將根據持卡人退回的交易款項金額扣除持卡人此前獲得的積分。如果持卡人在扣除相應積分前已將積分用於兌換紅利禮品,導致其信用卡中的積分不足以扣除,信用卡中心將在扣除持卡人信用卡中的積分余額後,在持卡人的紅利賬戶中計算負積分,並在持卡人未來有新積分時予以彌補。如果持卡人銷戶時仍有負積分需要補償,信用卡中心將根據負積分值按每分鐘0.004元的費率計算積分費用。
(六)興業銀行信用卡積分累計在主卡賬戶,附屬卡消費也計算在內,附屬卡積分計入主卡賬戶。
(7)興業銀行有權隨時更改積分計算的項目和比例,並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保留最終解釋權。
第三條積分有效期
興業銀行信用卡的積分在信用卡有效期內有效;卡片到期後,持卡人續卡,積分自動展期;信用卡賬戶銷戶或註銷後,剩余積分將被清零,無法追回。
第四節積分查詢
(1)信用卡積分只能由主卡持卡人本人查詢。
(二)主信用卡持卡人可通過以下方式查詢信用卡積分:
1.用申請信用卡時註冊的手機號寫短信“30xxxx”,其中xxxx為信用卡號的後四位數字;移動用戶發送至777795561,聯通用戶發送至702195561。
2.對賬單:信用卡中心將打印持卡人每張信用卡對賬單的信用卡余額及變動情況。
3.24小時客服熱線:主持卡人可撥打興業銀行24小時客服熱線95561,按1【信用卡業務】,再按5【信用卡查詢】,按照語音提示查詢當前積分。
4.登錄在線興業:www.cib.com.cn。
第五條整體轉讓和合並
(1)同壹持卡人名下有多張興業銀行信用卡主卡時,不同主卡的積分可以相互轉移合並;積分不能在不同持卡人名下的主卡之間轉移或合並。
(2)持卡人需要在其名下不同主卡之間進行積分轉移或合並時,可撥打興業銀行24小時客服熱線提出申請。
(3)興業銀行客服人員會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積分轉移合並申請。
第六條積分兌換活動規則
(1)信用卡中心繼續提供獎勵活動和獎勵禮品。不同獎勵活動和獎勵禮品的有效期和兌換規則將隨具體活動確定,並另行公布。
(2)申請兌換積分禮品時,請完整填寫“積分兌換表”。如果贖回申請沒有完整完成,則無效。持卡人填寫的禮品編號與姓名不符的,以禮品編號為準。
(3)持卡人可將積分兌換表傳真或郵寄至信用卡中心。如果表格已經傳真,請不要再郵寄,以免重復兌換。傳真:(021) 2899 9900。郵寄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牡丹路60號陳侗大廈14層興業銀行信用卡中心,積分兌換(領取);郵政編碼:201204。
(4)兌換申請壹經提交,不接受修改或取消。如果持卡人賬戶積分不夠,積分不能提前借用,禮品兌換申請將自動失效,不再另行通知。持卡人如需轉讓或合並積分兌換禮品,請按照本條第五條相關規定提前申請。
(5)為了保障持卡人的權益,所有兌換的紅利禮品將寄送至持卡人的對賬單地址。除非另有說明,禮品將由供應商安排或通過郵局寄送,禮券和保險卡將通過掛號信寄送。簽收禮品時請出示信用卡和身份證。通過郵局寄送的禮品,應按郵政部門的有關規定收取。
(6)壹般情況下,持卡人會在信用卡中心正式受理兌換申請後壹個月內收到禮品。
(7)如禮品外包裝破損或簽收前有質量問題,可拒收禮品,禮品供應商免費另行配送。如有非質量問題,請不要拒收贈品,否則持卡人需承擔相關費用。
(八)興業銀行與積分禮品供應商之間不存在合作、代理或經銷關系。積分活動涉及的禮品、禮券和服務由供應商直接提供,所有與禮品質量和使用相關的責任由供應商全權負責,與興業銀行無關。贈品保修由廠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提供,興業銀行不負責。
(9)請在券面註明的有效期內使用禮券。過期了就作廢了。興業銀行和禮券供應商都不會接受退貨或換貨的要求。請妥善保管禮券。如有遺失,不予補辦。
(10)積分活動促銷所涉及禮品的圖片、尺寸、材質、性能指標僅供參考,以實物為準。
(11)所有積分活動禮品數量有限,送完即止。
(12)積分活動期間,如果贈品停止使用或升級,信用卡中心將聯系持卡人並更換相應贈品。
第七條積分消費活動規則
(1)凡符合本細則第壹條規定的持卡人,均可使用興業銀行信用卡以個人名義在興業銀行特約商戶進行積分消費。
(2)持卡人進行積分消費時,卡內積分按比例轉換沖抵消費金額,積分轉換比例為:400積分=人民幣1元,沖抵消費金額為1元的整數倍。
(3)信用卡積分不足以完全覆蓋消費金額的,或者消費金額分為積分和積分的,即使持卡人賬戶積分足以覆蓋消費金額或者消費金額中分為積分和積分的部分,仍應當按照壹般信用卡消費從賬戶中扣收。
(4)積分消費需要在興業銀行專用POS機上刷卡,並在刷卡前告知收銀員本次交易使用積分消費。刷卡成功後,必須在采購單上簽字。
(5)興業銀行保留更改積分轉換比例的權利。
第八條預借積分兌換禮品的規則
(1)凡符合本細則第壹條規定的持卡人,均可通過預借積分兌換積分禮品。但是,在消費積分或兌換航空裏程時,您不能提前借用積分。附屬卡不能提前借分。
(2)普通卡和加菲貓卡最高進階積分為65,438+00,000積分,金卡最高進階積分為50,000積分。
(3)積分預借和還款
1.持卡人在兌換積分時,當賬戶積分余額不足以兌換禮品時,可以提前借用積分兌換禮品。
2.賬戶積分已經為負時,不能提前借積分。
3.壹般情況下,預支積分必須在180天內償還,持卡人可通過正常積分積累償還預支積分。
4.當預支積分過期後信用卡中的積分仍然為負時,負積分將被轉換並從信用卡中扣除。
5.在以下任何情況下,預借積分將立即轉換並從信用卡中扣除:
(1)信用卡到期,不再續保;
(2)信用卡被註銷、停用、控制或逾期超過30天;
(3)信用卡持卡人違反《興業銀行信用卡收單合同》和信用卡中心規定的其他情形。
6.預借積分轉換比例為:1積分=0.004元,興業銀行保留更改預借積分轉換比例的權利。
第9條兌換飛行裏程積分的規則
(1)興業銀行信用卡積分可在指定日期前兌換以下航空公司的飛行裏程:
1,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日期:2009年8月31;
2.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日期:2010 1.7;
3.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日期:2008年3月31;
4.上海航空有限公司飛行裏程,截止日期:65438+2007年2月31。
(2)持卡人通過填寫積分兌換表並傳真或郵寄至信用卡中心,申請將其卡中的積分轉換為航空飛行裏程。每20積分等於65,438+0飛行裏程,持卡人每次兌換的最低飛行裏程數應為500英裏(即65,438+00,000積分)或其整數倍,否則申請將被視為無效,不再另行通知。
(3)持卡人參加航空公司的飛行裏程積分兌換計劃並轉換飛行裏程無需支付任何手續費。
(4)持卡人可將飛行裏程轉移至任何受益人的航空會員卡,受益人可以是持卡人本人或持卡人在積分兌換表中書面指定的其他人,但受益人必須首先成為航空公司的會員。
(5)除上述規定外,本次活動遵循本條第六條的相關規定。
(6)興業銀行保留隨時更改積分兌換飛行裏程比例及活動方式的權利。
(7)興業銀行及相關航空公司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保留積分兌換飛行裏程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第十條興業銀行保留對本細則的修改權,並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保留對興業銀行信用卡積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