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興業銀行信用卡章程的相關規定
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收入來源、信用狀況良好的人員,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向銀行申請辦理個人信用卡主卡。個人信用卡持卡人可為其指定的自然人申請附屬卡。
凡在中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公司(或其授權的分支機構、子公司)、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組織,均可憑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開戶許可證等資料向我行申請單位卡。
擴展數據:
興業銀行信用卡章程的相關規定
申請人(申請人)提供的方式包括:保證、抵押、質押。申請人(申請人)必須與銀行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提供擔保。
本信用卡的有效期以相應卡種的信用卡購卡合同中的約定為準,到期後自動失效,但持卡人(持卡人)因使用本信用卡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不因信用卡到期而發生變化。
持卡人(持卡人)到期不願意領取新卡的,應在本信用卡到期前1個月以書面或銀行認可的其他形式通知銀行。否則視為持卡人(持卡人)到期自願更換新卡。
持卡人收到信用卡後,應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簽名欄內簽名,簽名欄必須與申請時申請表上的簽名欄壹致,並在使用此信用卡進行交易時使用相同的簽名,否則,持卡人(持卡人)應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和相應損失。
興業銀行-信用卡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