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程序:
1.本人申請並積極繳納合作醫療基金。
2.村委會審核並向鎮管理站提交集資名冊和集資票據。
3.鎮合療辦審核合療資助表,向縣合療中心申請簽證。
4.縣綜治經辦中心核實後,辦理簽證、蓋章、登錄、確認。詳情請咨詢當地有關部門。
5.報銷手續參保人出院後,將住院發票、出院記錄、費用清單、轉診證明、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或由患者簽字或蓋章的戶籍證明交至鄉鎮合管辦,經審核後送市農保業務管理中心。
6.有關註意事項
下列情況不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範圍:
(壹)非統籌地區定點醫院門診醫療費用(特殊疾病門診治療費用除外),未按規定就醫和自行購藥發生的費用;
(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計劃生育措施費用、醫療費用;
(三)種植牙、正畸、驗光配鏡、助聽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療、美容整形手術、康復醫療(如氣功、推拿、按摩、理療、磁療等。),以及住院期間的各種陪護費、醫療交通費、家訪費、其他雜費;
(4)存在第三人責任的,因人身傷害發生的醫療費用,如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等,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
(五)自殺、自殘、服毒、吸毒、打架鬥毆等違法行為及其家屬的故意行為造成的醫療費用;
(六)出國或在港、澳、臺停留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
(七)不按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報銷的藥品和物品;
(八)區醫管委確定的其他費用。
7、農村合作醫療異地報銷分兩種情況:
1.醫院已經開了即時報告。此時患者入院時,可以出示自己的病歷本、身份證和當地農協開具的轉診審批表,就可以在醫院直接報銷;
2.如果醫院不開即時報告,患者需要回當地報銷。
(1)患者持農協開具的轉診審批表在醫院住院,並加蓋醫院公章;
(2)患者住院,自費。出院時,他會帶以下材料回當地農合報銷:出院證明、診斷證明、發票、費用總清單、出院病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