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是申根簽證國家,可以持申根簽證入境。
* *簽證類型和壹般申請原則
簽證的類型取決於外國遊客到壹個國家旅遊的目的和停留的時間。簽證按停留時間長短分為短期簽證和長期簽證,按入境目的又分為留學簽證、訪問簽證、工作簽證、移民簽證等不同類型的簽證。壹般來說,過境簽證是發給通過壹國前往第三國的人的,停留期限不超過90天。短期簽證以探親、訪友、旅遊為目的簽發,不同類型的長期簽證簽發給在某國工作、學習或與親屬團聚並擬長期居住(停留)的人員。
當申請比利時簽證時,大使館或領事館會告知申請人所需的簽證類型。
* *比利時簽證申請原則和壹般申請程序
⑴過境簽證
1.機場過境簽證
(1)適用範圍
a類機場過境簽證適用於在比利時國際機場轉機前往第三國的部分國家旅客。持此簽證的乘客不能進入申根國家。
(二)申請程序和所需文件
(1)簽證申請表;
②近期證件照片兩張;
(3)目的國簽發的有效入境簽證;
4張往返國際機票;
⑤返回原籍國的有效簽證或常駐國的其他有效證件。
2.B類過境簽證
(1)適用範圍
B類過境簽證適用於途經申根國家,停留時間不超過5天,前往申根以外國家訪問或旅行的過境旅客。
(二)申請程序和所需文件
有效的旅行證件(如護照);
(2)簽證申請表和近期證件照片兩張;
(3)目的國簽發的有效入境簽證;
4張往返國際機票;
(5)在比利時期間的生活保障證明(現金、支票、信用卡、擔保證明、工作合同、銀行存款證明、工商戶籍證明或能證明其職業活動的職業證明)。
(2)短期簽證
1.短期簽證的分類
短期簽證分為C類申根簽證、D類短期簽證和D+C類簽證。C類申根簽證適用於1次或1次以上進入申根國家的外國旅客,但6個月內累計停留時間不超過90天。D類短期簽證適用於在比利時停留90天以上的外國遊客。這種簽證只能通過比利時駐外使領館申請。有了這個簽證,妳可以在逗留期間過境壹個或幾個申根國家。D+C簽證持有者入境比利時後可自由出入申根國家,但必須在入境三個月內向比利時相關部門申請居留許可。
2.申請比利時短期簽證所需的文件
(1)簽證申請表,兩張相同身份證件的近照;
(2)有效旅行證件,如護照(護照有效期必須超過申請簽證有效期至少三個月);
(3)證明旅行目的的文件(如邀請函)和停留期間的住房證明(酒店訂單、私人住所);
(4)往返機票訂單;
(5)最低金額為3萬歐元的旅行保險;
(6)在留期間有足夠的生活及返回資金證明。
資金證明可以是當事人的個人資金證明,也可以是擔保人的資金保證證明。
個人資金證明可以是酒店訂單、比利時可接受的現金、支票、信用卡、工作合同、銀行證明、公司登記表或專業證書等。
擔保人可以是比利時人,也可以是居住在比利時的外國人。保障範圍應包括外國遊客在比利時逗留期間的生活費、回程費和醫療費。保證人在住所地所屬區政府辦理保證手續(保證人不壹定是邀請人)。經區政府認證的保函原件連同以下材料必須在獲得認證後6個月內提交至相關使領館。
辦理擔保人擔保。應提交以下文件:
(1)擔保人近三個月的工資單復印件,或有關部門出具的擔保人資金證明。探親簽證申請人:擔保人最低凈收入應為每月800歐元,加上每個家庭成員65,438+050歐元的保證金,每個被邀請人65,438+050歐元。辦理探親訪友簽證:保證人最低月凈收入應為1,000歐元,另加保證金1.50歐元每個家庭成員,200歐元每個被邀請人;
(2)擔保人比利時身份證或比利時長期居留許可復印件;
(3)擔保人家庭成員及目前家庭津貼的證明。
持外交和公務護照者、歐盟國家人員、萊茵河船工、邊民、難民不需要提供經濟擔保。
(3)長期簽證(超過90天的簽證)
申請比利時長期簽證,根據入境目的和申請停留時間,除了填寫和提交簽證申請表、有效護照(護照有效期必須超過申請簽證有效期至少3個月)、在比利時停留期間的經濟來源證明(經濟擔保)、辦理3萬歐元旅遊保險外,還應根據申請的簽證種類提交以下證明或文件。
●申請實習簽證,必須提供實習公司出具的表明實習目的的證明。證明要註明停留時間,是否有報酬,生活住房費用是否由公司承擔。有時,比利時方面還要求當事人提供工作許可證明。
●申請留學簽證必須提供比利時大學註冊證明或全日制課程註冊證或參加入學考試的註冊證明;比利時駐華使領館指定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私立學校21或18以上的學生還需提供無不良記錄證明。如果經濟擔保人提供當事人在比利時生活費的擔保,擔保人的最低月凈收入應為65,438+0,000歐元,加上每個家庭成員65,438+0.50歐元的生活擔保,每個被邀請人(學生)200歐元,每個被擔保學生的學習費用565,438+0.3歐元。
●申請與父母或祖父母家庭團聚的簽證,申請人(包括子女或孫子女及其配偶)如果是比利時人或定居比利時的歐盟成員國外國人的直系親屬,年齡不應超過265,438+0歲。如果當事人或其配偶的直系家庭成員(父母或祖父母)不是歐盟成員國的國民,申請人的年齡不能超過18。申請人必須提供其父母(或祖父母)的比利時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或其居留證復印件;監護人同意離開其原籍國的證明;如果妳是比利時親屬配偶的後裔,還必須提供妳父母(或祖父母)在比利時的結婚證復印件。
●申請與子女或孫輩團聚的簽證,須提供居住在比利時的子女(或孫輩)的出生證明或居留許可復印件,以及被後代贍養數年的證明(如子女或孫輩在比利時的匯款單據)。如果申請人是比利時後裔配偶的長輩,還必須提供該後裔的結婚公證副本。
●申請比利時醫療簽證,必須提供比利時醫院或主治醫生同意接受治療的確認文件;提供有效的保險單,證明您在申根國家逗留期間辦理了有效的醫療保險,保險金額不低於3萬歐元。
●申請與配偶團聚簽證需提供以下文件:結婚證、配偶比利時身份證或居留許可復印件、比利時相關部門民事官員出具的結婚證(6個月內有效)、使領館指定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6個月內有效)、近5年無犯罪記錄證明及其公證書(6個月內有效)、在申根國家逗留期間的有效旅行保險。保險金額不得低於30,000歐元。離婚或前配偶死亡,須提供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證或前配偶死亡證明。
●申請比利時工作簽證,必須根據就業性質提供不同的證明文件。
-領取工資的員工應提交比利時雇主申請的有效B類工作許可原件、近5年無犯罪記錄公證(6個月內有效)、使領館指定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以獲得工作許可(6個月內有效)。
-申請自由職業工作簽證,需提供專業證書原件、使領館指定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6個月內有效)、近5年無犯罪公證(6個月內有效)。需要註意的是,如果想在比利時從事自由職業,首先要有職業執照,也就是比聯邦公共、中產階級、能源部門從事自由職業的執照。職業卡可以通過相關駐外使領館申請。申請時,還須提供個人簡歷、畢業證復印件、公司章程,或能證明其從事購買或租賃辦公用房專業工作的文件、專業文件、推薦信;在比利時申請自由職業。職業卡完成後,可以在居住地比利時駐華使領館辦理簽證。
●為被監護的孩子申請簽證,必須提供孩子願意去比利時監護的文件復印件,允許孩子離開原籍國的官方證明(監護文件註明的除外),孩子的親生父母、行使父母監護權的人或前監護人同意離開原籍國的文件及其公證, 或者經公證的孩子被遺棄或者父母已經死亡的聲明、使領館指定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6個月內有效)、孩子的出生證明及其公證、監護人出具的經濟擔保。 擔保書應經市政府認證,原件送交簽證申請人或有關使領館,並附以下文件:
-擔保人支付能力的證明,如工資單;
-擔保人的比利時身份證或長期居留證復印件;
-擔保人家庭成員及其享受家庭補貼的證明;
-監護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監護人無不良記錄證明;
-沒有證據表明任何其他家庭成員可以在原籍國撫養子女;
-證明該兒童受到監護人的監護。
●申請長期同居簽證必須滿足以下條件:共同生活的雙方應年滿18周歲且雙方未婚。在比利時長期居住的壹方應是比利時人或在比利時合法居住的外國人;居住在比利時的壹方,在經濟上要有長期生存或支付的能力。同居雙方可以是異性,也可以是同性。申請長期同居簽證,需提供雙方未婚證明和出生證明、雙方持續關系的證明(信件、機票、照片)、身份證或居住證復印件、近五年無犯罪公證(半年內有效)、工資單、存款證明等資金證明、使領館指定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半年內有效)以及比利時政府機構出具的同居者已同意來比利時的擔保證明。
如果同居者是居住在比利時的大學生,他的父母可以作為擔保人,但必須提供學校證明和父母簽署的保證書。同居者的父母可以從比利時市政府獲得該表格。
當事人獲準來比利時後,必須在到達後八天內到同居者居住地市政府辦理相關手續。在比利時期間,同居情侶必須住在壹起,共同生活。根據《民法典》第1476條規定,在獲得簽證後的六個月內,雙方應當到比利時公證處辦理同居協議或者到其居住地所屬的市政府辦理同居聲明。辦理延期居留手續,必須出示同居證明。
(4)申請比利時簽證的註意事項
1.在比利時使用的公證文件必須附有法語或英語譯文,並由中國外交部和比利時駐華大使館認證。但香港、澳門行政區可根據相關協議免於認證。
2.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可以在辦理簽證時提供機票訂單,同意簽證時再出示機票和旅遊保險。
3.比利時使領館會要求學生提供學校放假或者沒有缺課的證明。
4.所有前往申根國家(包括比利時)的短期(C簽證)或長期(D+C簽證)簽證持有者,在申根國家逗留期間,需要購買有效的旅行保險,保險金額不得低於3萬歐元。
5.它比簽證審批過程要慢,所以妳應該盡早提交妳的申請。停留時間不超過90天的短期簽證壹般需要提前3-4周申請。壹般在駐華使領館親自遞交簽證申請,口頭說明此行目的和情況。
6.如果申請被拒絕,比利時大使館或領事館將通知申請人拒簽的原因。為了尊重個人隱私,比利時使領館和內政部不會將原因告知第三方,包括邀請人或擔保人。
7.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具有相同國籍,且已在成年人護照上標註的,可與其父母、祖父母或監護人使用同壹護照。否則,妳應該有壹個有效的個人國際旅行證件。與父母以外的人單獨旅行的未成年人應有父母或監護人簽署的同意旅行聲明。這份聲明必須得到當地政府的證明。如果父母離異,與其中壹方壹起旅行的孩子需要得到另壹方的同意。
8.如果航班從比利時以外的其他申根國家到達或起飛,可以持比利時簽證進入或離開申根國家。
9.普通申根簽證只能進出申根國家壹次。壹旦進入申根國家,包括機場接送(不在申根國家父母時間停留)和去非申根國家,就不能再回到申根國家。持壹次性入境申根簽證,應考慮先去申根國家旅遊,再去非申根地區,避免機場擁堵。如果確實需要多次出入申根國家,應該在申請簽證的時候申請。持多次出入境申根簽證,可在有效期內多次出入申根國家,但6個月內累計停留期不能超過90天。
10.有關人員持有效簽證進入比利時後,必須親自到居住地所屬市政府登記,進行抵達申報並簽字。最長可在比利時停留3個月,除非簽證註明停留時間少於90天。特殊情況下,可以到居住地市政府申請延期(普通護照),但市政府必須報內政部外僑局批準。如果妳住在旅館、青年招待所、醫院或監獄,妳可以免於這壹程序。
二。移民和海關
免稅商品的數量如下:
(1)由進入歐盟的乘客攜帶
800支香煙,400支雪茄,200支雪茄或65,438+0公斤煙草,65,438+065,438升啤酒,最多90升酒精,包括60升葡萄酒,20升開胃酒和65,438+00升烈酒。
(2)從非歐盟國家入境的旅客可以攜帶
200支香煙,100支雪茄煙,50支雪茄煙,250克煙草,2升葡萄酒和22度以下酒精飲料,1升烈酒。
壹般比利時海關入境不檢查行李。如果您不需要申報物品,您可以在領取行李後,沿著通道朝著禁止申報標誌的方向直接進入入境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