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持卡人身故後,無需償還信用卡債務。如果有遺產,那就另當別論了。
繼承:繼承人繼承債務和遺產,銀行向繼承人追討信用卡債務,信用卡債務需要還。
遺產:繼承人有權選擇不繼承遺產。沒有遺產,沒有債務,沒有信用卡債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應當清償夫妻所有的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稅款和債務的繳納以其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由繼承人自願償還。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可以不承擔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因為持卡人去世後會出現很多問題,親屬要去律師事務所和銀行咨詢具體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