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管理辦法:發卡行對信用卡持卡人收取未還最低還款額和超限授信額5%的滯納金和超限費。信用卡透支按月復利,準信用卡透支按月收取單利。透支利率為日利率的0.5 ‰,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本次利率調整進行調整。商業銀行對銀行卡收單業務應當按照以下標準向商戶收取結算費用:酒店、餐飲、娛樂、旅遊等行業不低於交易金額的2%;其他行業不得低於交易金額的1%。跨行交易按照以下利潤分成比例進行分成:在沒有信息交換中心的城市,從商戶收取的結算費用按照發卡行90%、收單行10%的比例進行分配;商業銀行也可以通過協商、共享機具、代理、互不收費等方式進行跨行交易。在已建立信息交換中心的城市,從商戶收取的結算費用按照發卡行80%、收單行10%、信息交換中心10%的比例進行分配。
ATM機跨行取款手續費按照機具所有銀行70%、信息交換中心30%的比例分配。商業銀行辦理境外銀行卡收單業務應向商戶收取結算費用,收費標準不得低於交易金額的4%。境內銀行與境外機構簽訂信用卡代理收單協議,利潤分成比例分別為境內銀行和境外機構支付商戶手續費的37.5%和62.5%。個人申請銀行卡(儲值卡除外),應向發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指定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經發卡銀行審核合格後為其開立註冊賬戶;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應當憑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開戶許可證申請單位卡;銀行卡及其賬戶僅供經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