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暴力催收的認定標準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暴力催收的認定標準是:催收電話較多;家居收藏;傳播欠債人的消息。
2.法律基礎
《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八條:發卡行應當向債務人本人及其保證人催收,不得向與債務無關的第三人催收,不得使用暴力、脅迫、恐嚇或者濫用職權等不正當手段催收。采集過程應當有記錄,記錄材料至少保存2年備查。
八種不良催收行為:
1,影響正常生活的催收電話。
早上8點到晚上9點以外的催收是暴力催收。
2.同壹天打電話或發短信超過3次。
網貸平臺利用app對借款人及其家人進行電話轟炸,使其坐立不安,屬於暴力催收。
3.騷擾家人和朋友。
網貸平臺通過各種渠道獲取借款人家人朋友的聯系方式和地址,然後進行電話騷擾、短信騷擾、上門騷擾等。,都屬於暴力收藏。
4.寄明信片討債。
網貸平臺將借款人的欠款寫在明信片上,然後郵寄到借款人的工作單位、居住小區等。要讓別人知道欠款的事,這是暴力催收。
5.威脅還是威脅。
網貸平臺安排工作人員堵門、潑墨、刷大字、靜坐等。在債務人家裏,這是暴力催收。
6.公開侮辱。
如果網貸平臺的工作人員在公共場合公然辱罵借款人,通過書寫、打字、懸掛橫幅等方式攻擊債務人,屬於暴力催收。
7.損害名譽。
如果網貸平臺通過網絡傳播借款人的個人隱私,甚至傳播ps的不雅照,就是暴力催收。
8.拘留和毆打。
如果網貸平臺工作人員扣留、毆打借款人及其家人,對借款人的精神和身體造成傷害,不僅是暴力催收,也是非常嚴重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