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適用查封、凍結措施有關規定》第三十五條
公安機關在采取查封、凍結措施後,應當及時查清案件事實,在法定期限內對涉案財物依法作出處理。
經查明查封、凍結的財物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查封、凍結。 壹般情況下,銀行卡被凍結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壹、銀行卡是信用卡(貸記卡),如果被凍結,可能是信用卡出現過異常交易,比如惡意套現、偽造信息、密碼連續錯誤等,銀行卡都有可能被銀行凍結。
二、可透支的銀行卡,銀行會根據實際償還能力來給制定透支份額,當透支超出份額銀行會立刻冷凍妳的銀行卡。
三、銀行卡是借記卡,如果被凍結,壹種是錯帳凍結,就是說銀行交易時將錢錯誤地多給到了儲戶賬號上,那麽銀行可能會把多的部分凍結掉。壹種是司法凍結,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司法機關因辦案的需要可以向銀行申請冰結銀行卡。同時海關,稅務機關等部門也是有權凍結的。
四、不論是什麽銀行卡,如果輸入密碼三次連續出錯,銀行系統會自動把銀行卡密碼鎖住,與凍結差不多,但不是凍結。24小是過後會自動解除。
五、銀行卡到期沒有重新辦理新卡的,到期後銀行會凍結妳的過期銀行卡。
六、銀行卡如果被連續掛失多次,被銀行方面認為有惡意掛失的嫌疑而予以凍結。解決辦法:根據凍結原因,持本人身份證 銀行卡到銀行櫃臺進行相關解凍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