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財務費用-利息收入(紅色)。
利息收入核算企業(財務)確認的利息收入,包括各類貸款(銀團貸款、貿易融資、貼現轉貼現貸款、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再貸款、墊款等)的利息收入。)、與其他金融機構(央行、同業等)的資金交易。),以及購買金融資產進行轉售。
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借記根據合同利率確定的應收利息,貸記根據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確定的利息收入,根據差額借記或貸記貸款利息調整等科目。
如果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相差較小,也可以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期末,本科目余額應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利息收入範圍
1.企業從銀行存款中獲得利息收入。
2.各項貸款利息收入(銀團貸款銀行利率表、貿易融資、套現資金貼現回購、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再貸款、墊款等。).
3.與其他金融機構(中央銀行、同業等)資本交易的利息收入。).
4.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等實現的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