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作為信用卡持卡人,如果發生欠款逾期未還,應該采取以下行動:
1.作為信用卡持卡人,如果因為失業、疾病或是其他意外事故導致無力按時還款時,在最後還款期到來之前,持卡人最好跟銀行信用卡中心主動打電話聯系,陳述自己的經濟狀況,申明自己並非惡意欠款,並申請延遲還款和利息優惠。
2.銀行鑒於持卡人的主動表現以及之前的良好信用記錄,往往會同意延期還款,並會同持卡人商定雙方能接受的還款計劃,延遲期限、利息折扣、每月還款額等。這樣主動聯系銀行,並經過銀行同意延期還款的情況下,就不會被記不良記錄,但需要註意的是,以後保證要按約定還款。
3.如果是平時疏忽大意忘記還款,那發現逾期後,壹定要盡快還款,最好是全額還款。然後給銀行信用卡中心打電話,申明非惡意欠款,如果以前壹直記錄良好,且逾期時間短,發現逾期後還款良好,則有可能不被記不良記錄。以後不可馬虎大意,壹定要註意銀行的賬單通知和催收信息,避免逾期。
4.信用卡還款信息會被央行征信系統滾動記錄24個月,也就是信用卡逾期還款產生的不良信用記錄會在征信系統裏保存兩年。如果用卡終止,對應的記錄也不再滾動,而是長時間保存下來。因此,信用卡發生逾期還款後,最好不要還清欠款後立即註銷信用卡,而應該堅持再用卡兩年以上,且保持期間的信用良好,這樣就能靠滾動記錄把不良記錄從征信系統裏去掉。
法律依據:
《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第七十條 在特殊情況下,確認信用卡欠款金額超出持卡人還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還款意願的,發卡銀行可以與持卡人平等協商,達成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5年。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的內容應當至少包括:
(壹)欠款余額、結構、幣種;
(二)還款周期、方式、幣種、日期和每期還款金額;
(三)還款期間是否計收年費、利息和其他費用;
(四)持卡人在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相關款項未全部結清前,不得向任何銀行申領信用卡的承諾;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
(六)與還款有關的其他事項。
雙方達成壹致意見並簽署分期還款協議的,發卡銀行及其發卡業務服務機構應當停止對該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還款協議的情況除外。達成口頭還款協議的,發卡銀行必須留存錄音資料。錄音資料留存時間至少截至欠款結清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