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至今也沒聽說委托派出所催收欠款的消息。也許是我無知,但派出所無權審理經濟案件,只有法院有權;所以如果判斷正確的話,估計這次催款的只是公司的催收部門或者銀行自己(這點推測壹下,供參考);
2.銀行和催收公司所謂的合同三章,對第三方沒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如果催收公司在催收過程中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銀行將承擔連帶民事責任和連帶責任。如果在催收過程中,公民或其他公司的合法權益確實受到侵害,權利受到侵害的個人或公司應拿起法律武器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並向相關主管部門應訴,要求催收公司和銀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不過,需要提醒妳的是,如果真的欠錢了,要盡快還清。畢竟拖欠的錢自然要還。如果壹直拖下去,會對自己的信用記錄造成很大甚至不可逆的影響,還可能嚴重影響到以後的工作生活,孩子入學考研。畢竟信用記錄已經全國聯網了,而且在本屆人大通過的議案(名字不記得了)中,重點已經落到了信用記錄應該納入什麽體系。請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