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正式掛失
客戶遺失銀行卡(包括理財賬戶卡、牡丹靈通卡及工商銀行發行的各類聯名借記卡,下同)、存折或存款證明,須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並提供存款人姓名、開戶時間、存款種類、金額、賬號及地址等相關信息,到我行營業網點正式書面申請掛失。委托他人辦理掛失手續的,還應當出示代理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正式掛失後,客戶丟失的銀行卡、存折或存款證明將不再使用。
存款人辦理正式申請掛失手續後,必須憑掛失申請書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原營業網點辦理新的銀行卡、存折或存款證明或支取存款。客戶遺失或損壞掛失申請書的,應按正式掛失程序辦理掛失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