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實施信用卡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無效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惡意透支。上文所說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拒不歸還的行為。因此,惡意信用卡欠款可能會被判刑,但監禁不能抵消債務。信用卡公司無權處理家庭房產,但家庭有還款責任。家庭房產只能由法院查封拍賣,會涉及夫妻雙方財產,不會涉及子女財產。所以信用卡出了欠費監獄後,要還清所有欠款和罰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