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別人的信用卡,刷卡簽名簽信用卡持卡人姓名。
以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為例:
持卡人在拿到龍卡信用卡後,請持卡人立即在簽名欄簽名(簽名不可塗改,建議使用圓珠筆)。該簽名請使用持卡人在申請表中的“簽名”,線下刷卡交易也須使用該簽名以便核對。?
擴展資料
《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經持卡人申請開通超授信額度用卡服務後,發卡銀行在壹個賬單周期內只能提供壹次超授信額度用卡服務,在壹個賬單周期內只能收取壹次超限費。
如果在兩個連續的賬單周期內,持卡人連續要求支付超限費以完成超過授信額度的透支交易,發卡銀行必須在第二個賬單周期結束後立即停止超授信額度用卡服務,直至信用卡未結清款項減少到信用卡原授信額度以下才能根據持卡人的再次申請重新開通超授信額度用卡服務。
第五十五條發卡銀行不得為信用卡轉賬(轉出)和支取現金提供超授信額度用卡服務。信用卡透支轉賬(轉出)和支取現金的金額兩者合計不得超過信用卡的現金提取授信額度。
建設銀行個人客戶首頁——龍卡信用卡的簽名欄如何使用
鳳凰網——銀行卡簽名欄應填持卡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