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根據銀監會發布的《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條規定,在特殊情況下,經確認信用卡債務超過持卡人還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還款意願的,發卡行可以與持卡人平等協商,達成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
因此,如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還款,可與銀行協商個性化分期還款;對於普通個人申請,壹般銀行最多停息,但減免概率低;但由於特殊原因(如自然災害導致持卡人遭受重大損失或意外事故導致持卡人喪失勞動力等。),銀行會降低利息和滯納金。銀行為什麽願意協商?因為如果妳有還款意願,但確實暫時沒有還款能力,強行起訴法院,銀行還是無法追回欠款,法院的初步處置措施也是配合的。所以,在協商可以解決的情況下,銀行不願意訴諸法律。
所以,如果因為身體客觀因素沒有收入,想停止支付本金,可以協商。不過,去銀行之前,最好打印當地醫院的疾病診斷證明,作為申請減免的輔助材料。有證據才有說服力。
摘要
銀行每年都有減免利息和滯納金的案例。對於有特殊情況的,壹般很容易批準。對於沒有特殊情況的,協議還款比較容易,但是要滿足利息和滯納金相對比較難。但是,如果妳去銀行幾次,還是有可能的。所以,現在的信用卡逾期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願意配合甚至拒絕響應銀行號召的人。
如果覺得自己會逾期,要主動給銀行打電話,尋找最佳解決方案。另外,還可以還最低額,還可以還最低額,還可以少還,還可以1個月還100元。只要妳壹直還,就好辦了,不要逃避,甚至試圖逃避。那樣的話,最後肯定是妳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