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取消了信用卡滯納金,但這並不等於還不上也不用罰錢,而是改為由銀行收取“違約金”。也就是說,今後違約金怎麽收取,可能將由信用卡中心與持卡人***同決定,持卡人將有機會“貨比三家”。
第三、ATM每日取現額度增至1萬元:持卡人通過ATM機辦理預借現金提取業務的每卡每日累計限額由人民幣2000元提高至人民幣1萬元。
第四、發卡機構不能再收取超限費。
第五、費用壹次性收,不得利滾利:發卡機構對向持卡人收取的違約金和年費、取現手續費、貨幣兌換費等服務費用不得計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