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再使用浙商銀行ETC業務,可在“壹站式”浙商銀行網點辦理ETC專用卡解約。
請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車輛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ETC專用卡及OBU設備,填寫《浙江銀行XX分行ETC卡換/退/掛失/補發/註銷申請表》。
完成ETC解約業務後,我行將收回解約客戶的所有OBU設備和ETC專用卡。
押金會在三天內返還到用戶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