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第15條的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以信用卡詐騙罪追訴: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無效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2.惡意透支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