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信用卡是指記錄持卡人賬戶相關信息,具有銀行授信額度和透支功能,為持卡人提供相關銀行服務的各類介質。
信用卡壹般為特殊載體塑料卡,長85.60 mm,寬53.98 mm,厚1mm,正面印有發卡機構名稱、有效期、編號和持卡人姓名,背面有芯片、磁條和簽名條。持卡人可以用信用卡購物、消費、向銀行存取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