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具備非法占有的主觀目的,才能涉嫌犯罪。非法占有的司法解釋是: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壹)明知沒有還款能力,透支數額較大無法歸還的;(二)大肆揮霍透支資金,無力歸還的;(3)透支後逃匿,變更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四)逃避或者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五)利用透支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資金並拒不歸還的行為。所以妳的情況應該屬於壹般民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