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人可向辦理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網點即查詢受理單位申請辦理冠字號碼查詢業務。
受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符合要求的查詢申請。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辦理時間的,應當提前告知查詢人。對於證明材料不齊全的查詢申請,查詢受理單位應當告知查詢人當面補齊相關材料,不得無故拒絕受理查詢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