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壹樓。給妳出個主意就很困擾了。第壹張卡在妳手裏,然後某個不法分子利用妳的身份重新辦理另壹張大卡。每張信用卡都要自己簽名,也就是說被盜卡的簽名不是自己寫的。可以找銀行做筆跡鑒定。如果這次鑒定成功,妳就不用還錢了,官司贏了。
另外,每張卡都會有業務員簽名,業務員必須看到申請人在信用卡申請表上簽名,申請人與身份證原件的比對是否壹致,身份證原件是真是假。否則,他構成非法營運。銀行也會找到這個業務員,妳可以和他當面對質。
光大銀行安全系數高,只有我家電話和我手機號才能激活卡。很明顯,有人利用了這個信息。冒充自己的人構成盜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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