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信用卡積分有效期為5年(含積分產生當年)。卡到期續卡後,積分可以繼續兌換禮品。
例如,2007年8月8日,您使用光大銀行信用卡消費人民幣80元,該筆消費產生的積分將於次日生效,因此該80積分將於2月311、1日到期;2008年6月2日使用光大銀行信用卡提取70元人民幣,該筆金額產生的積分將於次日生效,因此本次提取的積分將於2065年2月36日失效,438+2002+36,54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