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持卡人只有在卡到期六個月後才能向銀行申請取款。如果銀行認可,壹般可以提高30%到50%的限額。如果第壹次取款仍不能滿足用戶需求,持卡人可以在六個月後向銀行申請第二次取款。兩次申請調整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六個月。
持卡人如需臨時提高信用額度,可在卡到期後1個月向銀行申請。增加的臨時信用額度有效期為30天,到期後信用額度將自動恢復至原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