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3月起,所有新發行的信用卡(借記卡和短期卡除外)均變更為五年有效期,而在此期間之前發行的信用卡(借記卡和短期卡除外)有效期保持三年不變,更新、更換、報失重系統時將變更為五年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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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發銀行信用卡積分是廣發銀行信用卡中心推出的回饋信用卡持卡人的增值服務。凡廣發銀行信用卡持卡人,持有效卡簽約賬戶或提前借款,均可累計積分。廣發銀行信用卡積分可用於兌換積分禮品、禮券、航空裏程、相關服務和積分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