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失分為臨時掛失和長期掛失。臨時掛失為7天,正式掛失後長期掛失無效。口頭掛失和書面掛失壹般需要7天* * *,以正式書面掛失為準。正式書面掛失後,口頭掛失自動失效。如果壹直沒有書面掛失,有效期過後凍結賬戶自動停用,口頭掛失可以繼續。
根據法律規定,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和其他執法機關才能要求銀行凍結其賬戶。凍結期最長為6個月,到期後自動解除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