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身份證;
2.申請人的公積金聯名卡或銀行儲蓄卡;
3.婚姻狀況證明;(自治區數據交換平臺無法提供本地區民事登記的結婚證的,仍要求已婚職工提供該證);
4.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證明。
註:員工可提供材料原件核實,無需提供復印件。無房證明到貴港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港北、港南、唐沁工作單位);到桂平或平南國土局的無房證明(工作單位在桂平、平南)
員工提供的銀行儲蓄卡只能選擇工行、農行、中行、建行、交行、信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