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征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只要在5年內保持良好的信用行為,這些不良信息將會5年後消失無蹤。比如信用卡愈期後,8月1日全部還清,那麽,從8月1日開始計算,5年後此記錄將被刪除。
《征信業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內,信息主體可以對不良信息作出說明,征信機構應當予以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