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在辦理信用卡時,會有信用卡章程和催收合同。在這份合同中,有直接扣除的相關規定。簽了之後就相當於默認了銀行的扣款權。
但是銀行只有權利扣妳在他們銀行儲蓄卡裏的存款,沒有權利扣其他銀行的存款。
銀行不願意協商,持卡人只能按照逾期金額和罰息歸還,否則會被銀行催收並上傳到征信中心,造成個人征信不良。信用卡使用後壹定要按時歸還,不能有逾期歸還的情況,因為逾期後會有罰息,時間越長,罰息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