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存單是商業銀行發行的壹種吸收存款的憑證。存單上註明存款金額和期限,並按壹定利率計算利息。到期時,持有人可以收回本金並獲得利息。從1961開始,美國花旗銀行規定存單可以轉讓,使得存單作為定期存款具有收益性,作為活期存款具有流動性,頗受壹些大公司的歡迎。
此後,各大銀行相繼發行面值超過65438+萬美元的存單,吸收了大量的定期存款,從而提高了銀行定期存款的比重;活期存款占比下降,有效改變了銀行存款結構。自5月1979日起,日本銀行引入大額存單制度。我國也開展了定期存單業務,但仍處於探索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