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制以來,上市節奏加快,申報材料質量堪憂。為了貫徹落實註冊制理念,壓實中介機構責任,證監會、各地證監局以及交易所在IPO核查的各個方面都進步提出了要求(流水核查只是壹個小方面),中介機構質控亦是如此。流水核查,不僅擴大範圍(核查對象範圍:董監高及核心人員、重要親屬等;流水範圍:銀行卡、信用卡、微信和支付寶等),還降低了抽樣金融標準(全面核查異常流水。除了提供報告期三年的流水, 在報告期後還要補充後續流水,甚至可能開展進步核查(如果標準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