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必須是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請人提供的身份證明真實有效;
3.申請人需提交其目前財務狀況的證明,包括收入證明(例如,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憑證或納稅證明復印件、公積金繳納記錄或繳費清單復印件)、個人資產證明(例如,當地房地產權屬證明復印件、購車/用車發票、中華人民共和國(PRC)機動車駕駛證復印件、儲蓄存折或存款證明等)。),以及專業技術證明(如國家權威機構評定或認可的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包括註冊會計師、註冊審計師等)。
4.非本地戶籍申請人的,需提供上述材料以及穩定證明(如本地房產證明、社會綜合保險對賬單復印件(6個月以上)、學歷證明等)。).
最終審批能否通過,以實際審批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