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征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為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5年;超過5年的,應當刪除。所以不卡,記錄也就沒了。
綜上所述,有不良記錄的人是沒有辦法消失的。能在外面消失的大部分都是騙子公司,主要騙錢。不要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