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卡人積分累計達到中國民生銀行規定的壹定積分後,主持卡人可按照本活動相關規定,將其賬戶中的“可兌換積分”兌換為回饋物品。兌換成功後,相應積分將從持卡人信用卡積分中扣除,持卡人不得要求更換或恢復積分。
2.所有獎勵項目、兌換標準、兌換規則均以兌換時最新的獎勵活動公告或目錄為準。如果部分可兌換商品有數量限制,則兌換到最後。
3.積分兌換的公告或目錄中包含到期日的,到期後不得要求兌換其活躍商品。
4.持卡人可登錄民生銀行信用卡積分商城兌換各種禮品。如果兌換成功,第二天將從持卡人賬戶中扣除相應的積分。
5.持卡人申請兌換成功後,由中國民生銀行信用卡中心指定的禮品或服務商(以下簡稱“供應商”)交付返還的禮品,供應商承擔相應的壹切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