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GA811-2008國家公用行業標準:
粘貼或放置方形機動車檢驗標誌。方形機動車檢驗標誌正面塗有壓敏膠,貼有離型紙。有擋風玻璃檢驗的機動車,應當在車內擋風玻璃右上角粘貼車輛檢驗標誌,不得影響機動車行駛的安全視野;
無擋風玻璃的機動車應當安裝車輛檢驗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