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信用報告分別由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和深圳市個人征信系統提供。
2.個人信用記錄主要包括:(1)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中個人貸款、信用卡逾期記錄;(2)個人國稅繳納、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寬帶、自來水、有線電視、燃氣等。存在深圳市個人信用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征信系統”)。
欠款支付記錄。
3.個人信用報告(入戶審核)扣分標準為:截至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時間,征信系統中有逾期或欠費記錄的,某筆業務將被記錄為不良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