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派出所打電話說欠信用卡的,如果確實為公安機關的電話,應當配合調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五條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