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記者/張國棟)原農行深圳分行第三營業部主任彭利用職務之便,夥同他人侵吞農行資金4969萬元。昨日,他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其他兩名同案犯分別獲刑9年和5年。
彭是幾年前“泰明實業”信用證詐騙案主犯彭海生的堂弟。5438年6月至2000年2月在中國農業銀行深圳分行擔任普通信貸員,但半年內升任第三業務部(後更名為個人金融部)主任,2003年9月25日案發後潛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