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妳知道雙方爭議的關鍵點,明確自己在法律上是否真的有理,可以咨詢以下律師。
2.對於小糾紛,如果律師分析自己處於明顯弱勢地位,可以考慮與對方和平協商。律師函是提前通知,糾紛壹方準備起訴妳。
3.律師函本身不會產生法律後果。這只是壹個警告。妳不想上法庭。收到律師函後,妳要和對方商量如何解決糾紛。如果妳認為自己沒有問題,不怕對方起訴,就不需要管律師函了。律師函是對方在起訴前的協商行為。
4.如果律師函不履行,對方會起訴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