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銀行信用卡積分年底不清零。
自2014年6月6日新規生效之日起,14,客戶發行新卡的,新卡發行當月為累計賬戶積分的起始月份,包括但不限於新申請發行、掛失、補卡、到期續卡、申請附屬卡、申請其他卡。
同壹持卡人賬戶內信用卡(鉆石卡除外)交易獲得的積分應進行合並管理。每三年是壹個積累期。在每個累積期的第二個月末,該期間的積分將被清零,鉆石卡積分永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