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持卡人被債權人起訴,欠款情況屬實,但債務人暫時無力償還的,債務人可以在訴訟中主動與債權人和解或者在法院的主持下與債權人進行調解。
協商信用卡債務的履行方式和期限,通過分期履行、提供擔保和適當延長期限等方式達成和解或調解,解決糾紛。
和解或者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lt借款人應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貸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