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搶奪信用卡並使用,與盜竊、搶劫信用卡並使用的原理是壹樣的,都是在獲取信用卡後隱瞞自己非持卡人的真實情況“騙”取卡上存款余額和信用數額,應以搶奪罪處理,其數額計算方法與盜竊、搶劫信用卡並使用的計算方法相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壹百九十六條 冒用他人信用卡的,以信用卡詐騙罪定性。這就意味著無論行為人是采用何種手段獲取他人信用卡的,只要冒用並達到犯罪的程度即可構成信用卡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