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不久前,張家港市民李某接到北京壹公司電話,自稱是該公司的信用顧客,已向其郵寄了壹部價廉物美的手機。當李某到郵局接收手機時,郵局方要其付款後才讓其開包驗貨。李某按郵包上標明的手機價格付款後,開包發現包內無手機。李某要求郵局退還已付款時,郵局稱壹旦承接了對方代收貨款的業務,只要被郵寄人簽收了貨物,郵局就須在數日內將收到的貨款匯給對方辦理業務的郵局。據了解,近日張家港市還有多名群眾被人用此類方式騙取錢財,需引起防範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