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行為人應遵守以下幾點:(1)規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行為,加強對關鍵崗位員工的教育培訓,使其充分認識到區分個人行為和職務行為的重要性,避免銀行因個人行為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二)規範相關證書、印章、文件等的使用和管理。那可以代表銀行,因為這樣的物品使得有些行為有了職務行為的表象;(3)規範被銀行授予相關權限的人員的行為。由於這類人員已經從銀行獲得了代表銀行從事某種活動的權利,如果他們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濫用職權,很可能會因為職務行為的出現而給銀行帶來不必要的風險。(四)加強營業場所日常管理,禁止行內員工或行外交叉營銷人員利用辦公場所從事民間借貸等非銀行業務活動和違法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