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親屬或其他第三方在申請貸款時與貸款機構簽訂連帶還款責任合同的,在借款人長期拖欠的情況下,貸款機構會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義務,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償還剩余債務。
沒有任何第三方擔保:
(1)如果借款人選擇抵押貸款方式,那麽當逾期時間達到半年左右時,貸款機構壹般會向法院提起房屋拍賣訴訟,所得拍賣款優先用於清償債務;
(2)如果死者家屬代為還貸,那麽在全部貸款還清後,其家屬可以辦理房屋抵押註銷手續,然後保留房屋。
但如果借款人原本選擇的是無抵押貸款,既沒有提供抵押物,也沒有提供第三方連帶責任人,貸款機構收回欠款的難度較大,壹般會作為壞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