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債務人已經歇業、被吊銷營業執照,無力償還債務,這就要調查債務人在工商登記時註冊資金是否到位,如果虛假出資,驗資機構虛假驗資,金融機構提供虛假驗資證明,依法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把債務人的開辦單位或者股東、驗資機構、金融機構與債務人壹並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壹百七十壹條 持卡人超過規定期限透支、並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使用偽造信用卡等的持卡人,數額較大的,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