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驗證信息反饋身份證信息無效或丟失,或身份證信息不壹致時,如果銀行能確認客戶信息是假的;那麽銀行應該拒絕為客戶辦理業務,銀行也應該向公安機關報告使用他人身份證信息辦理業務;
如果銀行無法判斷為假證,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銀行可以采取措施查驗客戶身份,包括但不限於:要求出示戶口簿、機動車駕駛證、居住證、社會保障卡、港澳居民身份證、臺灣省居民身份證、護照等輔助材料。除此之外,他們還可以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讀卡器進行身份識別、人臉識別、指紋識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