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查詢華律網顯示,失信人員銀行卡是可以用的,但如果卡內有存款,可能會被法院凍結,會被轉走用於償還金額機構或者債權人的債權。銀行等金融機構對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限制其貸款、融資等金融活動,降低信用卡額度。
失信被執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執行”等法定情形,從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