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律師函是表明妳的糾紛對方已經對妳們之間的事情準備訴訟到法律的壹個提前告知。如果妳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師函之後與對方協商壹下如何解決。如果妳認為妳沒有問題,也不怕對方起訴,那麽對律師函就不需要管了。律師函本身不會產生法律後果的,只是壹種警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
第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